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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有双红皮鞋,穿了十年都快烂了,在一次去美国演出前,有位艺术家朋友说你应该带着这双鞋,它一辈子跟着你,你得背到美国,回来再收柜子里,算是一个交代。我一下就对这双鞋产生了兴趣,真的把它背到美国。回来之后我找了一个臭水沟子,把鞋摆在水里面,正好刚下完雪,那些凌乱不堪都被雪遮盖住。我给它拍了一张黑白照片。冲印时我找老师傅在相纸上单独给鞋抹上红色,又用小刀在鞋上方划了两道子,概括出腿的感觉,这才觉得完成了。我给这张照片起名叫《破鞋》,英文叫Lover ,那是我第一次用艺术创作的手法来表达自己的内心。我意识到这双鞋这么记录就对了,而不是说非得给它写首歌,每种情感都可以找到更适合的表达方式。 之后几年我陆续做了一些当代艺术作品,还办过三次个展。这期间我观察到一个现象,就是去美院时,发现画画的孩子有一多半都听独立音乐,在音乐节上遇到的年轻人,对审美都很有要求,这两个群体重合度非常高。所以我就想,能不能用一种方式把摇滚和现代艺术混合在一起,让音乐更有文化收藏性,让艺术品更有公共性。 我当时给自己找了个名头,叫:个人理想结束,公共理想开始。最早搞的是两岸三地华人摇滚展,从香港、台湾找来很多珍贵历史资料。场地就定在一家livehouse,北京展室里放了一张我们那个年代住在地下室的单人床,好多北京玩音乐的老炮儿进屋一瞅眼泪哗啦一下子就下来了,因为睹物思情;转到香港展厅,是一条跑道,因为香港第一届摇滚音乐节是在运动场上举行的,墙上贴着好多当年的历史照;台湾展厅里呢,我做了一个沙滩,墙壁画成蓝色海洋的感觉,纪念台湾流行音乐史上的重要事件“海洋音乐祭”,展品里还有一件是崔健第一次受邀去台湾演出的通行证。 展览完我有个体会,大陆的摇滚在那个年代是乌托邦,台湾的摇滚圈更像江湖,而香港的摇滚是霓红灯下的灯红酒绿,每个人的生存空间都完全不一样。展览结束后几支乐队还去“糖果”一起演出,玩得特高兴,朋友说这种有意义的活动你还得接着做。其实这些都不挣钱,就是觉得不知道是什么劲在顶着你干,就觉得应该有人给这种文化做正名。 之后我还做了摇滚运动会,让多支乐队从北到南做接力演唱会。比如“二手玫瑰”在东北演,然后把接力棒交给北京的一支乐队,一直传到南方、港台。我甚至还设想过最后办一场真正的运动会,让宋冬野扔铅球,看谢天笑撇标枪,那多酷啊。 我的想象力够,但是做的过程中问题就来了,我发现我不懂经营,团队也不专业,加上后来做的五届艺术唱片展,那几年我把之前的积蓄基本都折腾进去了。
梁龙 直到现在,每次讲起当年的这种东西我都特兴奋。有一回跟郝云的经纪人聊,他说你看,你赔进去这么多钱,讲这些事不但一点儿不难受,还倍儿高兴,这就是人的贱皮子,没办法,你享受这个事,所以丢了钱、丢了机会,还没什么挫败感。他说得都对,我就是觉得好玩。 我老跟别人说,艺术家在任何一个时代,都应该是一个有穷人基因的群体。这个穷指的不是钱,而是危机感:一个创作者的身上如果没有危机感如影随形,就他基本上就可以颐养天年了。比如你觉得自己如今衣食无忧,但你突然发现自己的创造力没有你身边的哥们儿强,那跟他比你就是个穷人。可能他生活境遇不如你,你可以住进别墅洋楼,但他精神上的富有和那种天马行空的创造力是你花多少钱都买不到的。 有一回去内蒙古酒吧,当地歌手各种蒙古长调、短调、呼麦,然后上来随便即兴演奏。朋友说老梁你来一首,我说唱不了,在这种环境下怎么唱?我觉得我在他们面前就是一小丑。当然我也有我的价值,在一片红尘滚滚的娱乐市场里,突然跳出来我这么一个混蛋,给行业里的人做一些警醒,不也挺好玩吗?每个人都有各自存在的意义,这是真的。但在那一刻,我就觉得自己有点儿穷,还谈什么你是音乐人,别闹了,你在台下看着人家玩就好了。 这几年我还做了美妆博主,说脱口秀,上一些综艺节目,好多人觉得我不务正业。其实对于我来讲没有“破圈”这种事,因为我从来不给自己定位,也不觉得任何行业之间是有壁垒的。大家只是选择的工具不一样,美术、音乐、电影,想表达的好多东西最后都殊途同归,我也不喜欢绑架感,什么意思,好比你作为艺术家每年就得创作定量的作品,你是音乐人三年没出专辑就有错,这不自由。 |

